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开幕。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党的一大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我们党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和支持合作社发展,我国的合作社事业,尤其是供销合作事业是在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历程中发展壮大起来的,是党的初心使命在合作经济领域和“三农”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领导工人运动中创办了第一个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的创办和发展,对于改善工人的经济生活,团结工人坚持斗争,训练工人管理经济的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事业创造了最初的经验。
1927年1月4日至2月5日,毛泽东回湖南考察农民运动。3月,发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总结了湖南农民运动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解决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问题的理论和政策。毛泽东在对农民运动的考察中认识到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
伴随着中央革命根据地在赣南闽西的开创,互助合作运动从闽西兴起。1929年11月,福建上杭县才溪区消费合作社创立,这是中央苏区最早创办的合作社。1931年夏 ,才溪又创办了全苏区第一个劳动合作社。随后,各地纷纷仿效,创办了各类合作社,涌现出犁牛、粮食、生产、信用等各类型的合作社,闽西互助合作运动得到广泛推广、蓬勃发展。
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在土地革命战争中发展壮大。1933年12月5日,中央消费合作总社正式成立。中央消费合作总社成立后,合作社开展反奸商、平物价、优红属、援战争等各项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赋予合作社的光荣使命,为此后合作社运动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
抗日战争时期,合作社事业在陕甘宁边区深入发展,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发表了《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其中专门论述了“关于发展合作事业”的问题,赞扬了南区合作社的道路和经验,并号召向南区合作社学习。南区合作社的经验,影响深远,波及面广,对推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合作事业的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供销合作社”的名称,并指出“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普遍组织供销合作社,这是把小生产者和国家结合起来的一根经济纽带。”之后,随着东北、华北地区相继解放,供销合作社在两区有了快速发展。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对合作社作了若干规定,使合作社取得了法律保障,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新中国成立后合作社的迅速发展。1949年11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国合作事业。
1950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届代表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章程(草案)》等重要文件,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供销、消费、信用、生产、渔业和手工业合作社。
在党的领导下,供销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到1953年底,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3.2万多个,社员1.5亿多人,占当时农村总户数的90%以上。
中华全国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决定,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简称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毛泽东主席对介绍浙江省平湖县新仓供销合作社与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经验的文章作出批示,指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订立结合合同应当普遍推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城市服务部合并,改称第二商业部。6月8日,中共中央同意《关于两个商业部合并问题的请示报告》。6月30日起,第一、第二商业部合署办公,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与同级商业部门合署办公。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农村集市贸易的指示:商业部门除了大力组织收购、供应,召开各级物资交流会以外,还必须积极组织和指导集市贸易,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促进人民公社多种经济的发展,活跃农村经济。
周恩来总理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一切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和合作商店,要切切实实为城乡人民的生活服务,为农业和工业生产服务。
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作出《关于认真推广和学习石板岩供销合作社勤俭办社经验的决定》。全国总社号召全体职工认真学习石板岩供销合作社艰苦奋斗、勤俭经营的革命精神;学习从群众需要出发,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社会主义经营思想;学习依靠群众,坚持民主办社的方针。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同志在全国供销合作社计划会议上做了《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为160万职工的革命化而奋斗》的报告。为贯彻毛主席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这个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的总方针,供销合作社进行自己工作的时候,在经营方针上,必须按照“产、供、销”的顺序办事,在企业管理上,必须按照“人、物、财”的顺序办事。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废旧物资工作情况的报告》。批示要求各地加强领导,生产部分要充分利用,科学研究单位要配合供销合作社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10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根据李先念传达刘少奇的指示,将土产废品局改组成副业生产指导局,集中力量,大抓农村副业生产工作。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政治部发出《学习北京市供销合作社主任杜逢明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干部和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地学习他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丢掉“官架子”,不怕苦,不怕累,背起背篓,上山下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同基层干部和贫下中农打成一片,永做人民的勤务员的革命精神。3月20日,《人民日报》以《丢掉“官架子”,永做人民的好勤务员》为题报道了杜逢明同志的先进事迹。
根据中共中央对国务院《关于国务院各部门建立党的核心小组和革命委员会的报告》的批示精神,国合商业再次合并,由供销合作总社、商业部、粮食部、工商行政管理局4个单位合并为商业部。
商业部、农林部发出开展“小秋收”的建议,指出:我国野生动物、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广泛采集,收购和利用这些资源,对支援工农业生产,支援出口,巩固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和满足人民需要,具有重大意义。建议提出后,全国收购总值达86000多万元,比1970年增长31.6%。《通知》要求各级商业部门继续加强收购力量,改进收购方法,合理设置网点,从多方面方便群众出售。
商业部发出《关于加强农村商业的若干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积极发展和巩固代购代销店,切实搞好经营管理,加强对合作商店(组)的社会主义改造。
《人民日报》以《他们继续发扬“扁担精神”》为题报道了河南省林县石板岩供销合作社为发展山区经济作出的新贡献。文章说:20多年来,石板岩供销合作社发扬“一根扁担创业”的艰苦奋斗精神,全心全意为山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被誉为全国农村商业展现的一面红旗。
中共中央决定恢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同时决定,由陈国栋代主任。2月10日,中共中央在批转《1975年国民经济计划的通知》中指出:现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已经成立,这对加强农村商业将起重要作用。3月1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发出通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印章。
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了抗震救灾办公室,先后两批派人深入地震灾区,学习灾区人民的革命精神,调查了解灾区人民抗震救灾的需要。10月30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就支援唐山丰南地震灾区救灾物资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发出《关于召开全国城乡商业学大庆学大寨会议的通知》,指出,28年来,社会主义商业在无产阶级革命线路指引下,走自己的发展道路,取得了伟大的成就。社会主义商业早已代替了私人商业,供销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全民所有制的商业。在这种“左”的思想影响下,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也认为供销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全民所有制商业,保留社员股金已无必要,于1978年9月向国务院提出退还社员股金的请示报告。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四川绵竹县召开全国农村代购代销店会议。代购代销店是农村商业网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很快,遍及广大农村。1965年全国只有11万个,1977年发展到43.2万多个,对支援农业生产、方便群众购销、活跃城乡物资交流,起了很好作用,深受社员群众欢迎。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北京召开了省、市、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供销合作社的体制改革和调整农副产品收购政策的问题。时任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任牛荫冠在会议结束讲话中指出:第一,供销合作社全民所有制不变,基层供销合作社不下放人民公社;第二、体制改革试点,可以采取集体所有制的方法试点,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和办法进行试点。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国务院决定进行机构改革,将商业部、粮食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并,组建新的商业部。这次合并与1958、1970年两次同商业部合并有所不同。这次合并,明确宣布:国务院管理供销合作事业的行政机构同商业部合并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这个群众组织仍然对内对外开展必要的活动。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8条规定:“农村人民公社、农村生产合作社和其他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中共中央发出1983年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提出了14个方面的政策问题,其中第7条指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应恢复合作商业性质,并扩大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逐步办成供销、加工、贮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中心。
中共中央发出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其中第4部分第2条指出: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要深入下去,真正办成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合作商业,这是农民的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本身发展的需要。
中央1号文件指出:农村一切加工、供销、科技等服务性事业,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特别要支持以合作形式兴办。供销合作社应该完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由群众民主管理。
中央1号文件指出,供销合作社承担着大量农产品的收购以及生产和消费资料供应的繁重任务。为适应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彻底成为农民群众的合作商业。供销合作社全国理事会应本着上述原则,尽快提出进一步改革的方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发文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合作社原则,尽快办成农民的合作商业组织,完善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按合理流向发展地区间横向流通,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市场,有利于各个地区发挥优势,共同发展。地区之间在商品流通中发生利益上的矛盾,应该沿着改革的方向,由有关方面主动进行协商,采取联合经营和其他利益互惠的方法,及时加以解决。切不可相互封锁,人为地堵塞流通。
全国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根据党的十三大精神,回顾供销合作社体改情况,讨论1988年深化改革,安排好农村市场,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措施。田纪云副总理(时任)在听取供销合作社主任会议汇报时讲了话,他说,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路子是对的,现在是完善、发展的问题。
《人民日报》七版发表题为《我国国旗的诞生》的长篇文章,全面介绍了新中国国旗的征集、评选、确定的全过程,介绍了设计者的构思情况,这位设计者就是上海市供销合作社的曾联松同志。
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11月29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在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一节中指出: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内外贸商业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要加快改革步伐,增强经营活力。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以及各种农产品经销、加工企业和农民自愿组成的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是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商业组织,要真正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商业部供销合作管理司课题组完成的《供销合作社建立发展农业服务体系的研究报告》全面论述了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根据党和国家的目标,提出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业服务体系的战略目标。目标是:坚持合作社的服务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流通为主体,以科技为先导,建立与发展多形式规模化的农业服务体系和高效的多层次的服务网络,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国内贸易部、国家体改委发出《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经营机制改革几点意见的通知》。指出:供销合作社目前存在问题的根源,是在经济性质、经营管理上仍混同于全民所有制经济,供销合作社的农民集体所有制性质和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没有充分表现出来。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要求抓紧组建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文件同时要求,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要实现这三个目标,必须坚持供销合作社的集体所有制,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制原则。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1954年以来特别是1982年以来的成绩和经验教训,提出了以后的改革方向。会议选举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正式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并通过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代表大会,于2月3日至5日在北京召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致信会议,对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地位、任务、作用和几十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转发《国务院关于赋予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赋予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是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强化供销合作社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功能的重要措施之一。
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通知》指出:必须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以促进化肥生产和流通的健康发展。一是改革化肥流通管理,做好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二是拓宽化肥流通渠道,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三是改进化肥价格管理方式,建立政府指导下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四是加强化肥进口管理,改进化肥进口代理办法。五是建立救灾化肥储备制度,增强宏观调控能力。六是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支持化肥生产和流通。七是地方政府要切实做好化肥生产和购销工作。
温家宝副总理(时任)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全国代表会议上要求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民有、民管、民享的经济组织。应当牢牢把握住以下四点:一要坚持合作制的原则。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二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适应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面向市场,不断改进和完善经营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民主管理。三要坚持为农服务方向。四要坚持以搞好搞活基层社为重点。
1999年1月,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提出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总社从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入手,提出了“一个坚持、三个转换”的总体思路,即:坚持把供销合作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一根本目标不动摇;转换基层供销合作社体制,转换社有企业机制,转换联合社职能。围绕实现“三个转换”,重点采取加快基层社改革步伐、分类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现代经营方式、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城市消费合作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一系列具体措施。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代表中国政府于10月11日至16日在北京承办了第五届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是“进入21世纪,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可持续发展”。各国代表对政府如何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的发展,通过合作社推动各国社会经济进步,提高人民大众生活水平取得了共识。大会最后一致通过了呼吁各国政府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北京部长会议倡导书”。这次会议不仅是亚太地区政府合作社部长会议史上,而且也是中国合作社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国际性会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第二次代表大会以来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就和经验,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今后5年的工作;选举产生第三届总社理事会和监事会;修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届二次理事会暨扭亏增盈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在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中心任务是全面回顾2000年的工作,总结交流各地扭亏增盈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经验,表彰奖励扭亏增盈的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审议通过了《供销合作社“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规划》,分析研究了供销合作社面临的形势,深入落实“三代会”各项任务,具体部署2001年的工作。
2002年2月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三届三次理事会上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提出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新思路——“四项改造”: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改造基层社;以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造社有企业;以实现社企分开、开放办社改造联合社;以发展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对供销合作社工作连续作出批示。5月10日在新华社《内部参考》(第35期)上批示,希望供销合作社能在竞争中勇于改革,活化机制、推动发展;9月26日在《关于中国棉花协会成立大会的报告》上批示,对中国棉花协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对棉花协会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11月24日,在《国内动态清样》(第4161期)《村村有网点 店店无闲人》一文上批示,要求供销合作社切实转变经营观念,转换经营机制,创新经营方式,发挥自身优势,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要求。
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在湖南、天津、浙江、四川、江苏等省市供销合作社调研中提出:基层供销合作社必须坚持合作制,核心是处理好与农户的关系,包括基层社与农户的关系、基层社与专业合作社的关系、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关系、市场与农户的关系。要夯实基层社的群众基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回良玉副总理(时任)充分肯定了全国供销合作社过去五年的工作,并要求供销合作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与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为“三农”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务院以“国阅52号”文件的形式同意供销合作社启动“新网工程”。国务院文件指出: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大事,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好事,是为农民服务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事,同时也是供销合作社系统适应现代流通的要求、强化自身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其生存之需,发展之要。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推进“新网工程”引领合作经济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开拓奋进——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送审稿)上作出重要批示,希望供销合作社努力成为“三个力量”:农民经济合作的带动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并讲话。回良玉指出,实践证明,供销合作社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抓住机遇,只有坚持改革创新才能增强活力,只有坚持艰苦奋斗才能求得发展,只有坚持为农服务才能大有作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是充分肯定的,对供销合作社所取得的成绩是十分满意的。
总社召开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新网工程”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深入探索了“新网工程”建设规律,全面梳理了“新网工程”建设思路,对如何进一步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新网工程”建设呈现出经营服务网络快速延伸、经营业态不断创新、信息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资金支撑体系日趋完善的良好局面。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第一次企业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与任务,表彰了全系统百强企业,突出强调了企业工作在供销合作社事业中的地位,制定了推动企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增强了全系统加快企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山东临沂召开。这是全国总社恢复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了县级供销合作社对整个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并指出力争3—5年的努力,基本完成经营服务网络薄弱与空白县的恢复重建,努力实现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全面振兴。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问题提出意见。《意见》指出了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义,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并指出供销合作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供销集团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注册,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额出资,下属中国农资集团、中华棉花集团、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中国再生资源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棉工业公司、中合联投资担保公司等12家子公司。2月10日,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对外宣布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供销集团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整合供销合作社资源,扩大规模效益,进一步提升社属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开幕式前,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接见了全体代表,发表重要讲话并与全体代表合影留念。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出席大会,时任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马凯代表国务院发表了重要讲话,时任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代表嘉宾致贺词,时任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作了题为《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全面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李成玉率中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团出访巴西,出席首届“金砖四国”合作社会议,并与巴西全国合作社组织、俄罗斯全国消费合作社联社、印度全国邦合作社银行联合会领导人原则同意并共同签署了《首届“金砖四国”合作社会议最后公报(草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革发展联系点座谈会在河北省唐山市召开。座谈会主要总结了省以下市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典型经验,研究探索创新路径,加快推动省以下供销合作社区域连片发展,并探讨联系点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模式和途径,使联系点真正成为全系统改革发展的实验区,通过典型示范,促进省以下供销合作社区域连片、全面协调发展。
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主办的国际合作社联盟第九届亚太地区大会及系列活动在北京隆重举行。9月3日,大会举行联合开幕式,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时任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国际合作社联盟主席珀琳·格林爵士,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地区办事处主任崔灿镐分别出席会议并在开幕式上致辞。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关于加快城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供销经字〔2010〕64号)。《意见》指出,城市供销合作社要抓住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进一步向城市聚集,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产业发展空间日益扩大,现代服务业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顺势而为,抢抓机遇,加快改革,实现体制机制的转换,努力促进战略调整和经营方式的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五届二次理事会议召开。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成玉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要全面提升发展水平,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目标。报告指出,无论是扩大国内需求、发展现代服务业,还是建设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都为供销合作社打开了潜力巨大的市场空间,是供销合作社发挥优势,巩固提升市场份额,实现整体发展水平跨越式提升的重大战略机遇,必须深刻认识、紧紧把握。
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在河南郑州召开。此次会议是供销合作社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工作的会议。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系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针,以服务“三农”和供销合作社发展为主要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立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在2011中国企业500强发布会暨中国大企业高峰会上,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社会发布了2011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及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名单。中国供销集团以960多亿元的营业收入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83位,在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排名中名列第31位,这是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首次入选中国百强企业。
2011年12月23日,在总社召开的干部大会上,时任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传堂在讲话中强调,全系统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工作,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坚持而不懈的任务,全力抓紧抓好。通过调整优化布局、增强经营和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为事业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启动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时任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传堂指出,这次国际合作社年是联合国成立近70年来确立的首个国际合作社年,其口号是“促进合作社企业,建设更美好世界”,充分体现了世界各国对合作社事业的重视、支持和期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85年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从1997年起一直担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和亚太地区主席,在国际合作社运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供销合字〔2012〕1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意见》。《意见》分为充分认识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文化建设的领导4部分。
西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在拉萨正式挂牌成立。该社是全国大陆境内第32个省级供销合作社,亦是最后一个成立供销合作社的省区。西藏供销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西藏供销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作为农牧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的根基在农牧区,主体是农牧民,基础是农牧业。要通过这个平台和资源加快农牧区流通网络建设,积极搞好农资、碘盐等重要商品供应。
总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2012·国际合作社年”主题报告会。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报告会并代表中国政府致辞。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白立忱出席报告会,杨传堂主持会议。此次“2012·国际合作社年”主题报告会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举办。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一线,不断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推动多元化、多方式、多业态的创新发展,全面提升自身经营水平和为农服务能力。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等一系列新观点、新政策、新举措,并明确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型商贸集团、邮政系统开展农产品流通。”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农产品流通的提出,是对供销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作用的肯定,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带来契机。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加以落实。通知对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大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实施力度等80项政策措施或相关问题进行了分工安排,分别规定由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负责落实。其中,有7条工作分工明确了供销合作总社的职责。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调研,看望干部职工。他指出,要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要从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的角度,认识供销合作社的重要作用,研究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汪洋希望供销合作社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勾画未来的发展方向,共同努力,为中国的“三农”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7月11日至12日在河北省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期间,总书记来到正定县塔元庄村,了解了村里近年来的发展变化,考察了供销合作社办的村级超市和老年活动中心,对供销合作社把超市开到农村、把社区服务送到千家万户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从2013年起,用3年时间,全面推动基层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网络建设,并部署了发展目标,计划通过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夯实供销合作社发展组织基础;通过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创建行动”,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10月9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骆琳,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强的陪同下来到浙江省上虞市沥海供销合作社考察调研。在详细了解了当地供销合作社开展综合化服务的各项举措后,汪洋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供销合作社要坚定为农服务方向,在实现农业规模化、社会化服务上发挥重要作用。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播发。《决定》于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共分16项60条。《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其中关于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的诸多提法,与供销合作社工作关系密切,为系统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总社发出通知,就试点申报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申报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4年3月21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一行来到山东济宁市汶上县农机合作社进行调研。在汶上县义桥镇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大院内,汪洋副总理详细询问了合作社农机配置情况。他勉励农机企业要切实抓好现代农业装备供应,助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更好满足农民春耕备耕需要。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在京召开。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作重要讲话,对启动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时任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主持会议,并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四省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批复。
习近平总书记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果业集团乌鲁木齐高新区新疆电子商务科技园区视察。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中央政治局委员王沪宁、张春贤、范长龙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部门和地方有关领导一同参加了视察活动。总书记分别视察了在新疆电子商务科技园区展示厅、电子商务区、加工区、自动化分捡包装区、仓库分货区及企业参观介绍长廊等,详细了解了企业改革改制、产品生产销售、物流发展等问题,肯定了供销合作社果业集团在电子商务、物流等方面的发展成绩。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17个中央有关部门,召开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起草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供销合作社改革文件起草工作作出部署。会后,总社与中央17个部委的同志赴8个省区深入调研,多次召开不同方面、不同层面同志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就有关政策问题与中央20多个部委反复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
纪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时任)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作出部署。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决定》明确,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4月16日至17日到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河北省调研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汪洋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六次代表大会7月21日在京召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强调,供销合作社作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依靠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围绕服务“三农”壮大实力,努力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
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12月15日在北京调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他强调,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创新商业模式、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结构的重要抓手。要积极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全国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4月7日正式印发。《规划》分为三大板块、十一个部分,总结了供销合作社“十二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分析了“ 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具体任务和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并分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升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运行水平、优化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实施人才兴社和科教强社战略、加强自身建设等7个专题进行了具体阐释和部署。
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月24日在京召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发挥更大作用,切实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6月22日,从中央农办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浙江瑞安联合召开的“发展‘三位一体’合作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获悉,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 4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成功之后,按照抓重点、抓关键、抓突出问题的原则,总社决定在4个试点省基础上,围绕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建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合作发展基金等7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集中精力开展专项试点,确定由28个省(区、市)32家单位承担试点任务。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月4日发布,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重点解决农产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
2月12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大力推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系统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供销合作社加快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不断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局面。
6月初以来,总社党组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对标中央要求,积极行动、迅速部署,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全面开展。总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围绕主题教育的总要求,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根本任务,深化学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深刻检视问题,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认真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主题教育体现特色、突出重点、取得实效。通过主题教育,总社全体党员干部将更加奋发有为地践行初心使命,把主题教育成效转化为综合改革和为农服务实绩。
2019年10月17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会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线仪式在京举行。该平台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的要求,依托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公司,为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对接各级预算单位的采购需求,专门搭建了电商平台。平台集“交易、服务、监管”于一体的电子化交易平台,集中展示832个贫困县农副产品,实现了农副产品网上交易、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追溯的一站式聚合。
2020年2月5日,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文件在部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等工作中明确了供销合作社任务:一是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高为农服务能力;二是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三是支持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等延伸乡村物流服务网络,加强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了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疫情防控期间,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导与部署下,全系统全力做好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春耕农资供应保障,并在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向好后,科学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城乡双向流通作用,帮助各地特别是湖北地区与贫困地区解决农产品滞销难题,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场硬仗贡献了力量。
2020年9月,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召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9月24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在京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体制、优化职能、转变作风,更好为“三农”服务。
2021年2月21日,新华社受权发布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文件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鼓励供销合作社加强与农民利益联结,完善市场运作机制,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发挥其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