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南区合作社

​陕西延安南区合作社:合作社的一面红色旗帜

延安南区合作社是在党中央到达陕北后,于1936年12月20日在延安沟门上创办的。这是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延安领导中国革命期间亲自培育和树立的一个模范合作社,是我国合作事业的一面光荣旗帜。1942年12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报告中指出:“南区合作社式的道路,就是边区合作事业的道路;发展南区合作社式的运动,就是发展边区人民经济的重要工作之一。[详细]

扁担精神

河南林州石板岩供销合作社:“扁担精神”担出真情

河南省林州市石板岩乡地处晋冀豫三省交界处,全乡17个行政村326个自然村2800户,分散在山顶、山腰和峭壁上。1946年7月,共产党员尹兴德、郭有恒、李林洹等4人,拿着当时的冀南票1821元(相当于人民币18.21元),用庙里抬来的供桌做柜台,办起了“石板岩供销合作社”。[详细]

新仓经验

浙江省平湖新仓供销合作社:“新仓经验”彰显助农精神

1955年,一篇介绍浙江平湖新仓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生产合作社订立合同的文章被汇编进即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六中全会的传阅材料中。毛泽东主席看到这个材料后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将它收录进他亲自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毛主席还亲自将原文标题改为《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应当订立结合合同》,并在题后加了个“本书编者按”——“本书谈这个问题的只有这一篇,值得普遍推荐,文章也写得不坏。[详细]

背篓精神

北京市房山区黄山店分销店:“背篓精神”就是供销合作社使命的诠释

“背篓商店”是北京市原房山县周口店供销合作社的一个分销店,也是原黄山店公社范围内唯一的一家分销店。因交通不便,这个山乡小店职工在负责人王砚香的带领下常年背背篓上山,又收购又卖货,被群众们亲切地称为“背篓商店”,而供销合作社职工这种不怕吃苦、艰苦奋斗、全心服务、一心为民的精神被称为“背篓精神”。[详细]